(民都魯15日訊)疑發出躁音引發爭吵,印尼男子遭同鄉打死案,2名被告昨早在民都魯法庭被控疏忽致死。兩人認罪,被判入獄7個月。
第一名被告魯曼(22歲)及第二名被告迪奇哈達肯(22歲),今早被押往民都魯法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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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出,兩名被告控於6月10日晚上十一時左右,在沙瑪拉如的員工宿舍,因疏忽而造成他人(旺迪)死亡,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304A(疏忽致死)條文。在此條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
兩名被告今聽了控狀後認罪,被判坐牢7個月,刑期從6月11日逮捕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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