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晉11日訊)患有自閉症的6歲女童在教育中心被一名女教師扯發及抽打臉頰導致受傷流血。涉案女教師在事發近4個月後,近日將在刑法323條文,即蓄意傷人的罪名下被提控。
這起事件是於6月18日發生。讓羅氏夫婦感到氣憤的是,他們是通過代表律師林建良的跟進,驚悉檢方在他們事先未被知會的情況下,於8月1日向法庭提出讓女教師“維持和平保證”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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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向符祥威求助
羅氏夫婦不滿此事,向砂人聯黨公共投訴局主任符祥威求助,並在林建良的協助跟進下才瞭解案情的最新進展,即在案發近4個月後,警方將在近日援引刑法323條文(蓄意傷人)提控涉案教師。
羅氏夫婦今日在符祥威和林建良的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說明情況。
女童的母親蔡女士透露,今年6月18日,當天她接女兒放學時發現女兒不斷抽泣,即便她不斷追問,女兒都不肯透露。
蔡女士和妹妹發現女兒的臉頰有明顯紅腫,隨即向教育中心查問,中心工作人員一開始告知女兒是自己跌傷。夫婦倆未採信此說詞,而是帶女兒到醫院驗傷。
女兒臉頰紅腫
嘴巴里有血絲
“醫生一再詢問我們,女兒究竟是怎樣受傷,並建議我們調閱閉路電視的錄像。後來我回家後,要女兒張嘴讓我查看傷勢,她一度不肯,所幸在我妹妹的哄騙之下,她才張開口,我驚見她嘴巴里面已腫起,而且還有血絲。”
蔡女士立即聯絡中心院長,之後和妹妹攜同女兒驅車到中心理論。涉案教師見蔡女士出現,不停向她和女兒道歉。
“當我看到閉路電視的錄像後震驚不已。我不知道我女兒到底做錯了,必須被這名老師扯頭髮再抽打。見我女兒嘴巴流血,她還非常粗暴的幫我女兒擦血。”
看到錄像震驚不已
被老師扯頭髮抽打
因事態嚴重,蔡女士通知丈夫到中心,並經院長同意錄下女兒被打的錄像畫面,先是攜帶女兒往醫院驗傷,之後於6月19日凌晨四時許到古晉中央警署報案。
符祥威補充,從一開始,孩童父母被告知刑事訴訟的權利被不公平地剝奪了。有關當局本應在2024年8月1日告知父母有關審訊通知,而不是讓父母處於不知情當中
羅氏夫婦的代表律師林建良直言,在這起案件中,檢方在8月1日向法庭提出援引刑事程序法典67條文對該名教師提出“維持和平保證”申請,是非常不合適且不公正的。
“這不僅姑息此教師嚴重性的行為,也向公眾發出了一個錯誤的信息,即這種行為是可以被免於檢方提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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