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萊斯里巴加灣23日訊)汶萊財政及經濟部警告並提醒民眾,目前有假冒使用該部標誌的文件流傳。有關文件虛假宣稱可透過汶萊獨立摩托車俱樂部和協會向巴勒斯坦加沙人道援救基金捐款。
汶萊財政及經濟部發文告提醒,根據公共秩序條令第148項第34條文,散佈虛假信息是刑事犯罪,最高可判處3000元罰款和3年監禁。此外,未經授權使用政府標誌也是嚴重犯罪,而冒充他人進行欺詐行為根據刑法第22項第419條文下將面臨最高不超過7年的監禁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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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虛假信息的傳播,相關報告已提交給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汶萊財政及經濟部強烈建議民眾向該部企業傳播部報告任何可疑信息,聯繫電話為2380999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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