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巫21日訊)“砂拉越崛起力量組織”、淨選盟、非政府組織ENGAGE及行動大馬今日發表聯合聲明支持東馬在上議院擁有否決權,此乃實現1963年馬來西亞建國契約精神,同時加強馬來西亞聯邦制的實際途徑。
“加強馬來西亞聯邦制的討論應該以包容、尊重、實事求是和誠實的方式進行,同時承認組成馬來西亞的歷史文件所包含的背景和考慮因素;1963年馬來西亞建國契約應該是底線,而不是上限,要以實現該契約的願景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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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認為,未經選舉產生的上議院需要在議員選舉和擴大州代表權方面加以改革,雖然馬來亞上議院最初由22名州代表和16名聯邦委任者組成,但1957年聯邦憲法第45(4) 條文提供簡單的途徑,即通過國會法案而不需修改憲法,讓上議院完全由民選州代表組成,每個州最多三個。
他們稱,透過修正1957年第45(4)條文,讓上議院通過選舉產生,合法地爭取與下議院平等的權力,惟此改革可能需要數年去詳細審議。在第16屆全國大選之前可通過簡單地修改第45(1)條文來增加沙巴和砂拉越的上議員席位,而東馬上議員的具體比例可以透過跨黨派協商來一致確定。上議院、朝野雙方受促在第16屆全國大選前研探賦予東馬否決權、上議員席位超過三分之一的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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