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巫18日訊)一名印尼籍男子擁有12.30克的安非他命和44.5克的冰毒,由於地庭法官公假,此案在推事庭過堂,沒有向被告採取認罪或不認罪的程序。案件將訂於今年9月24日在地庭過堂。
被告為來自印尼的哇連斯沙。首控狀指出,他是被控2024年9月9日晚上9時45分,在長橋路被發現擁有12.30克的安非他命。此舉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12(2)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39A(1)條文下判。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於2年,不超過5年,可另加鞭刑。
ADVERTISEMENT
次控狀指出,他在同一時間與地點,被發現擁有44.5克的冰毒。此舉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12(2)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39A(2)(X)條文下判。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於5年,可另加鞭刑。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