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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31pm 25/07/2024

涉抢劫性侵4罪齐发.男子囚37年鞭23下

涉及抢劫和性侵案的伊班男子在泗里街地庭被判4项刑事罪名成立后,由警方押往诗巫监狱服刑。

(泗里街25日讯)一名在双溪巴伦区涉及抢劫和性侵案的37岁伊班男子,昨日在泗里街地庭被判4项刑事罪名成立,遭判处坐牢37年,打鞭23下。

泗里街警区主任阿斯旺迪阿尼斯警监今天发文告透露,被告今年7月1日在乡区双溪巴伦涉及抢劫、非法入侵房屋、恐吓和性侵案件,警方将他逮捕后,援引4项刑事法典条文,即第376(2)(b)条文、第92条文与397条文、第448条文及506条文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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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昨日于泗里街地庭面对4项罪名的提控时俯首认罪,第1项提控罪行根据刑事法典第376(2)(b)条文(与未满18岁者进行性交易),被判处25年监禁和18下鞭笞;第2项目指控为刑事法典第392条文与397条文同读(抢劫),判处12年监禁和5下鞭笞。第2项刑期将于被告完成服刑第1项判刑后执行。

第3项和第4项提控为刑事法典第448条文(非法入侵)与刑事法典506条文(刑事恐吓),分别被判处1年和18个月的监禁。该两项刑期与刑事法典第392条文/397条文刑期同时执行。

被告的监禁刑期于地庭宣判之日,即7月24日开始执行,目前已押往诗巫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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