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巫23日訊) 涉嫌欺騙71歲婦女2萬5000令吉現金及價值3000令吉的金戒指,來自中國的3名男女今日拒絕認罪。
承審推事諭令3人各自以5萬令吉擔保金及2名擔保人(月薪不少於2000令吉)保外候審,3人國際護照也被扣押。直今午三時許,3人未被擔保外出,仍在扣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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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件訂於今年7月17日早上9時進行案件管理程序(PTCM)。
全砂走透透行騙的中國男女被告,分別2名女子,即來自廣東的張氏(54歲)及海南的秦氏(52歲);男子是來自海南的張氏(55歲)。3人與尚在潛逃中的數人被控於2024年5月6日早上十時許,在民眾會堂一帶,欺騙一名71歲婦女,高達2萬5000令吉及價值3000令吉的金戒指。
此舉牴觸刑事法典420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至少1年,最高不超過10年,及打鞭,或可以另加罰款。
遊說拿錢金飾消災
警方消息指出 ,女事主於5月4日早上在民眾會堂一帶市場買菜時,前後遇到陌生女子問路,婦女說不懂。之後,女子使用詐騙老套路告訴婦女,必須馬上拿出錢和金飾做法,不然親人將遭到不幸。
婦女深信不疑,往銀行提款後,把2萬5000令吉及3枚金戒指放入一個黑色塑料袋,交給女子做法。法事結束後,她們將早已準備好的另一包東西交給婦女,叮囑婦女趕快帶回家將之收藏好,並限她在一個星期內不可把包裹打開查看。
婦女回家後越想越不安心,打開包裹查看,發現現金及金戒指不見,只有飲料和零食,婦女損失大約2萬8000令吉,她立即前往警局報案。警方於5月17日在美里成功逮捕到3名來自中國的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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