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巫16日訊)兩名男女在警方突檢時,無法出示大馬卡,各自遭承審推事判處坐牢1天。
首宗案件的女被告為李氏(42歲),被控今年4月7日晚上9時30分,在馬克路一酒店被警方檢查時未能出示大馬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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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出,警方當時突檢馬克路一酒店,女被告未能向警方出示大馬卡,當場將她扣留。女被告尿檢呈陽性,含有冰毒、安非他命的成分。
次宗案件的男被告為斯迪哇(26歲),被控今年4月7日晚上10時30分,在布律克第2巷被警方檢查時未能出示大馬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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