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5日讯)前任砂元首敦泰益玛目两名儿子,即拿督斯里苏莱曼泰益及拿督斯里玛目阿布贝基尔,于去年6月对继母杜潘拉嘉古迪泰益,以及兴业投资银行提出的民事诉讼案,禁止一家公司的受创转移给拉嘉古迪。
苏莱曼泰益和玛目阿布贝基尔当时是通过代表律师张志文,向高庭提出要将父亲泰益玛目列为该案的第三答辩人。
ADVERTISEMENT
据了解,此案涉及一家私人公司股份的转让,转让对像为拉嘉古迪。起诉人为苏莱曼泰益和玛目阿布贝基尔。
他们将拉嘉古迪泰益列为第一答辩人,并将兴业投资银行(RHB Investment Bank Berhad)列为第二答辩人。
起诉方苏莱曼泰益因质疑父亲在涉及股份转让给继母的某些文件上签名的真实性,2023年10月6日向高庭提呈两份笔迹鉴定专家的宣誓书,以挑战文件上的签名是否有效。
拉嘉古迪泰益也通过代表律师商客隆向法庭提交一份宣誓书,证实文件是由泰益玛目亲自签署,并已得到高庭司法专员认证。
这也导致苏莱曼泰益和玛目阿布贝基尔提议将泰益玛目列为案件第三答辩人。然而,此提议遭商客隆反对,商客隆强调,因为这样的诉讼涉及严重的宪法问题,应该以合适和成熟方式处理。
苏莱曼曾经是联邦旅游部副部长及哥打三马拉汉区国会议员,现为砂日光集团董事经理,玛目阿布贝基尔目前是砂日光集团署理主席。
去年11月27日,拉嘉古迪其中一名代表律师商客隆告知高庭,前者聘请新的律师事务所来接手此案。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