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汶莱斯里巴加湾24日讯)汶莱旅游局加强努力解决国内非法导游的问题。为了维护汶莱旅游业的诚信,确保游客的安全,当局促请游客和旅行社聘请持有许可证的导游。
汶莱旅游局发文告强调,非法导游损害旅游业的专业性和声誉。这些无牌导游缺乏必要的培训,缺乏有关汶莱历史、文化和景点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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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提到,非法导游和未经许可的个人使用外国运输公司充当游客的交通工具等问题,已成为迫切关注的问题。
“汶莱日益受到推广作为旅游目的地,无疑将吸引更多外国游客到汶莱观光,但非法导游的存在,对游客的安全、满意度和整体体验带来一定的威胁。”
汶莱旅游局致力确保所有到访汶莱的游客都能获得最高标准的服务和信息。透过聘请持牌导游,游客可以放心,他们将得到有知识的专业人士的服务,这些人能增强他们的旅游和观光体验,也提供准确的信息,并确保他们的安全。
可向当局核实识别证
为了识别持牌导游,当局促请游客寻找持有由汶莱旅游局颁发的官方身份识别证的合法导游。这些官方身份识别证明确显示导游的姓名、照片、导游许可证号码及有效期限。旅行社在雇用导游或安排导游服务之前,也有必要向当局核实导游许可证的真实性。
汶莱旅游局将与相关当局合作,持续进行定期检查和执法活动。违规者将受到对付,并可面对罚款和监禁。
根据旅游法第239项第21条文,任何直接或间接雇用、聘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未经许可的导游者;(a)聘请人知道或应合理知道该导游是未经许可的;或(b)对该导游是否未经许可存在严重忽视的,均属犯罪行为。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不超过5000元,且在第二次或之后再触法,最高罚款不超过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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