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6日讯)男子偷窃一台手机后以120令吉变卖,今日在法庭认罪后,遭承审推事判处坐牢3个月。
被告为49岁的波尼菲斯,被控2023年11月25日早上11时21分,在海唇街一手机店偷窃一台手机。此举抵触刑事法典380条文,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10年,或另加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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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出,11月25日中午12时30分,原告发现一台展示在柜子里的手机不见,立即向警方报案。警方于12月2日下午1时45分在美申路逮捕被告。
警方调查结果,2023年11月25日早上11时21分,从闭路电视中可清楚看到被告偷走一台手机,之后以120令吉把该手机变卖给另一家手机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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