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9名违反纪律“黑警”将被调职到砂拉越及沙巴消息传出,震惊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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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单单被这个消息“震惊”到,更让我震惊的是,事件被揭发后,全国总警长仅表示将重新探讨相关的决定。
面对犯错,甚至是涉及勒索的警员,警方采取的行动不是将这些“黑警”革职,而是派到他们眼中认为“鸟不生蛋”的地方当做惩罚。换句话说,这是“眼不见为净”的做法吗?
对于这些犯错及行为不正的警员,当局采取的行动仅仅是“惩罚”?而这种“流放”的惩罚,根本谈不上严惩。
作为警察,扮演的角色理应是执行法律、维持秩序及为民服务。人民所期望的是警察能保护人民的安全,但这些黑警,却知法犯法。而当局在事后采取的做法,不仅无法达到惩罚的效果,甚至只会让人民对警员失去信心。
过去数十年来,警队的名声在人民群众中的评分,大家心中有数。甚至政府及警队高层在许多场合都不断提醒警员,在履行职务时保持正直,时刻维护警队的名声。
作为执法一员,甚至是扮演“保家卫国”的角色,更应树立良好的榜样,不容任何的老鼠屎。一旦犯法,理应应采取更严惩处罚,甚至将其革职,以杀一儆百,避免再有警员因一时的贪念或滥权而威胁到人民的安全。
倘若警员犯法只面对微不足道的惩罚,一些心术不正的警员,将更加肆无忌惮。人民又如何还能相信警察?
(星洲日报。砂拉越。情怀大地。作者:谢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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