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泗里街9日讯)我国社会保险机构将从6月1日起,在全国各地展开侦查行动,取缔未遵守社险法令的雇主。
菲利普桑甘:宽限期一个月
砂社会保险机构局长菲利桑干指出,在侦查行动正式开展之前,该机构在今年5月1日至31日推行“漂白月”,给雇主一个月的“漂白”宽限期,希望他们主动前往全国各地社险机构为雇员注册社险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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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任何延迟注册的雇主,只要在“漂白月”期间自愿前往全国各地办事处办理社险注册,可根据相关规定条款不受罚款对付,以及豁免应当缴付的保费。
“一旦漂白期限结束,社险机构将依据《1969年雇员社险法令》(第4条法令)、《2017年就业保险计划法令》(第800条法令)以及《2017年自雇者社会保险法令》(第789条法令)严厉执法。”
遭取缔可判2年监禁
菲利桑干今早在社险机构泗里街办事处经理林芬妮及负责官员陪同下,在椰甲镇向商家雇主开展宣导活动时解释说,根据《1969年雇员社险法令》(第4条法令)、《2017年就业保险计划法令》(第800条法令),所有雇主,无论聘请一名或是一名以上的员工,都必须为员工注册社险。
外籍劳工也要投保
“所有外籍劳工从2019年1月1日开始,一样被纳入《1969年雇员社险法令》范围之内,公司或雇主一样得为他们注册社险。”
菲利普桑甘强调,如果雇主被发现未为员工注册社险,可按照相关法令对违例雇主提起法庭诉讼。一旦罪成,他们可被判处2年监禁,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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