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总是不断看到某政治人物一而再,再而三在国会上提出要修改法令,将国内的哥冬叶合法化,甚至还一再将它“美化”,试图将这已被我国列为毒品的作物“洗白”。一旦得逞,必定后患无穷。
据研究,哥冬叶一旦磨成粉,就拥有大麻或海洛英的麻醉成分。人若服用就会产生“毒瘾”,甚至破坏脑细胞,而哥冬叶种植与加工容易,一旦合法化就容易衍生滥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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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凡拥有200克大麻、1公斤鸦片、40克可卡因或15克海洛英或吗啡都可被控贩毒,一旦罪成可判死刑。我国对毒品交易更是持零容忍态度,历来在打击毒品方面也是从不手软。
然而,身为堂堂一州之大臣,为何建议政府把拥有“毒品”成分的哥冬叶合法化?究竟目的何在?
哥冬叶虽然拥有大麻或海洛英的麻醉成分,但目前却只在1952年毒药法令里列为管制药物,非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下所管制的毒品。然而,在北马,尤其是吉打和玻璃市却有不少哥东树种植业者。国家反毒机构深知其隐患危害,致力争取在国会通过1952年毒药法令修正案,以对付哥东树种植业者。
基于哥冬叶滥用严重,希盟政府执政时,曾于2019年提呈修订1952年毒药法令,以对付哥东树种植者,但卫生部于2020年撤回提呈这项的修正案。非但如此,如今州务大臣却积极要政府把这“毒品”合法化;有人在努力“砌墙”以防后患,有人却在放肆“拆墙”。一个强调禁酒、禁博彩的州政府,却要求联邦政府将“毒品”合法化?还真是天大的讽刺!
在1952年毒药法令下,哥冬叶列为管制药物。禁止民众拥有、制造、生产、供应、售卖及进出口,但由于不是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管制的毒品,所以刑罚相对较轻。这也是为何哥冬叶在北马猖獗泛滥,估计其中州政府当权者的纵容和执法宽松有关,可从州务大臣积极要争取哥冬叶合法化,看出端倪。
以我国目前社会现状来看,一旦开创先河将其合法化,即等同开启“潘多拉之盒”,将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后患,不能为了“赚钱”,就把社会往毒坑里推。
非常赞同时评人许国伟曾对此所作出的评论,即“商人讲利益是本性,但当官的只讲利益,尤其是短视利益,这就是灾难”。毒品是“恶魔的糖果”,当避而远之。当今许多社会上所发生泯灭人性的杀父弑母或残杀幼儿等惨事,绝大多数都跟毒品有关。试问一个人为何会变得如此泯灭人性、凶残暴戾?答案就是毒品!
(星洲日报.砂拉越.评论.作者:刘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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