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胶24日讯)沐胶一男子4年前购买一栋双层角头间排屋,原本两年内须发出入伙准证,可是发展商今年3月16日才发出,延迟705天,仲裁庭宣判发展商需赔偿3万3494令吉55仙。
砂房屋仲裁庭今日在沐胶开庭审理一宗发展商延迟交入伙准证案件。祖哈里于2016年4月11日签约购买一栋价值57万8000令吉的双层角头间排屋,面积664.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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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4年后,即今年3月16日才取得入伙准证,并通过砂房屋仲裁庭向发展商索赔3万3017令吉。
砂仲裁庭承审主席特拉峇旺曼迪听审此案后,宣判发展商须在45天内赔偿3万3494令吉55仙予祖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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