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房屋与地方政府部副部长拿督程明智巡视民都鲁数个延迟交屋的住宅发展项目,部长也现场公开点出问题,要求承包商在限期内作出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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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交屋的问题,不只发生在民都鲁,不只发生在砂拉越,它几乎是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中的“老毛病”,却始终没有一个真正有效的解决方案。延迟交屋、烂尾工程,早已是购屋者钱包最难以愈合的伤口!
每次看到类似的新闻,笔者都会上网查询文献有关承包商延迟的各种理由,从原料涨价、天气问题、劳力短缺到资金链断裂,都听着非常合理,可是这是买家应该承担的吗?卖屋的时候,你怎么不说啊?
有人会说,延迟交屋,不只是“晚一点入住”那么简单。Hello,会说这话的人,铁定是个有钱的人,对买家而言,屋子在还没建好之前,可能买家早就已经每月还贷款了呢。
不仅如此,每月贷款不仅在限期内拿不到屋子,还要在外面租屋,每个月背负双重开销,甚至还得面对物价高涨、家庭支出压力。一边供房一边租房,试问一个中产甚至低收入家庭,如何承担得起?
再者,若一个家庭是为了孩子上学、父母养老而买屋,却因为延迟交屋造成生活被打乱、情绪长期压抑,那又怎么算?只能说,计划赶不上变化?
当然,如果看到这些问题,追根究底除了承包商的责任心之外,政府也不能摆脱关系,每当有延迟交屋、烂尾工程事件曝光,相关单位总是派员巡视,可是最后的结论都是原地踏步。
针对这些长期不负责任的开发商或承包商,政府是否已经拟定出严厉的监管机制?是否有一套透明且强而有力的追责制度?是否已建立黑名单机制、冻结不良开发商的未来新项目资格?
购屋,是一生中最重要的投资之一;买房,不该是场赌博。如政府再坐视不理,让“烂尾”、“延期”变成常态,那受害者永远是人民,也是政府。
政府应将购屋者权益放在优先顺位,建立一个真正有效率、可执行房地产监管体系。否则,购屋者的无奈与怒火,终有一天会反噬制度本身。
(星洲日报。砂拉越。评论。作者:陈晓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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