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20日讯)男子因不满道路维修工程导致其汽车被石子击中,使用铁棒砸损一工人的轿车,今日出席面控时认罪,遭承审推事判处罚款3000令吉。
被告刘氏(44岁)被控2017年2月13日早上11时,在乌也路使用铁棒损坏他人汽车。此举抵触刑事法典426条文,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ADVERTISEMENT
案情指出,当时原告在乌也路附近进行道路维修工程,突然被告开车途经施工地点,向原告声称他的车子被施工时飞来的石子击中。当下,被告拿起铁棒砸损原告的轿车车身。警方于事后逮捕被告。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