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按时交屋4买主. 发展商赔偿10万




(诗巫25日讯)砂拉越房屋仲裁庭今日继续在诗巫伊斯兰法庭审理4宗发展商没依合约期限交屋的案件,4名购屋者各自获得赔偿,款额高达10万4342令吉6仙。
4名购屋者的发展商来自同一家公司,发展商需在45天内缴清赔偿金。
ADVERTISEMENT
首宗案件的购屋者卡亚。他于2016年1月29日签下合约购买一栋面积421.8平方米的单层角头间排屋,屋价24万8899令吉。不过已5年多未获得屋子,他通过房屋仲裁庭向发展商索赔2万2400令吉。
砂房屋仲裁庭承审主席特拉峇旺曼迪下判时说,发展商延迟交屋给卡亚共1397天,扣除因行管令无法开工的167天,卡亚可获得1230天的索赔,即2万5165令吉80仙(一天的赔偿是20令吉46仙)。
次宗案件的购屋者哲妮。她于2015年10月15日签下合约购买一栋面积195.9平方米的单层排屋,屋价22万8899令吉。6年后的今天尚未获得屋子,她向发展商索赔2万2628令吉43仙。
特拉峇旺曼迪下判时称,发展商延迟交屋给哲妮共1503天,扣除行管令167天,哲妮可以获得1336天的索赔,即2万5130令吉16仙(一天的赔偿是18令吉81仙)。
第3宗案件的购屋者为波妮。她于2015年9月10日签下合约购买一栋面积195.9平方米的单层排屋,屋价23万3899令吉。由于至今尚未获得屋子,她向发展商索赔2万3794令吉36仙。
特拉峇旺曼迪下判时说,发展商延迟交屋给波妮共1538天,扣除行管令167天,波妮可以获得1371天的索赔,即2万6350令吉62仙(一天的赔偿是19令吉22仙)。
第4宗案件的购屋者为彼德鲁斯。他于2015年7月2日签下合约购买一栋面积195.9平方米的单层排屋,屋价23万3899令吉。至今也未获得屋子,他通过砂拉越房屋仲裁庭向发展商索赔2万8618令吉58仙。
特拉峇旺曼迪下判时说,发展商延迟交屋给彼德鲁斯1608天,扣除行管令167天,彼德鲁斯可以获得1441天的索赔,即2万7696令吉零2仙。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