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31日訊)8名男子非法聚賭,首被告至第5被告各被判罰款700令吉,或坐牢1個月替代;另3名被告因今日缺庭,被髮出通緝令,案件將於4月27日進行審訊。
8名被告候姓、朱利斯、佐納敦、陳姓、鍾姓、再汀、艾米爾及馬沙於2月6日下午2時40分,在美民公路尼亞支路被接獲可靠情報的警隊發現聚賭“葫蘆”,牴觸1953年公共賭博法令6(1)條文。
ADVERTISEMENT
在該項條文下,罪成者最高刑罰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更多詳情請翻閱星洲日報)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