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父砍伤妻女|控诉妻女联合岳父欺骗 怒火中烧失理智伤家人


(诗巫4日讯)10月29日凌晨5时38分在柏迈一住家处持刀砍杀妻女的沈姓男子(57岁)今日承认两项持械蓄意造成严重伤害妻女的罪名,被判坐牢20年。
他今日认罪后坦言从冠病行管令后就失业,以致与妻子之间的矛盾日增。虽然多次尝试平心静气沟通,但往往遭到辱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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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未想要伤害她,但我发现妻子竟联同岳父骗我,她告诉我要去学校接孩子,但尾随的我发现只有岳父前往,妻子并不在场。我多次拨电给她却无人接听。她后来回电时问我何事,我含糊地说没事,当下却头痛、心里十分难受。”
被告过后前往岳父家质问为何两人要欺骗他,但岳父一再坚称女儿与他在一起。
彻夜难眠称脑海有声音 失去理智冲动伤人
他说,回家后,他问女儿放学时是否母亲去接她,她回答“是的”,让他感到被骗。后来又发现妻子在女儿面前诋毁他,令他心痛、彻夜难眠,觉得被最亲的人背叛。在那48小时里,他感到混乱、脑海中有声音出现、精神倍感压力。
“案发当天早晨,我与她们好好沟通,当妻子拒答我的问题时,我也不知道脑中突然出现一个声音,让我在一时冲动下伤害了她。当时我失去了理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副检察司辛西雅希望,法官量刑时能考虑被告所涉罪行的严重性,被告用刀攻击妻女,导致两人受伤,危及生命安全,为此恳求法官严判被告。

法官:家庭矛盾非施暴借口
法官慕斯里在下判时说,以案情、被告的认罪、求情及公共利益等来量刑,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与彰显司法公义,须对被告施以严厉刑罚。

“婚姻生活固有起伏,身为一家之主,被告有责任去理性面对及处理家庭矛盾。即使受害者与其争吵或涉嫌不忠,亦不足以构成其施以暴力的正当理由。”
法官说,被告为第一受害者之合法配偶,亦为第二受害者之生父,却蓄意持砍刀攻击其家庭成员,造成两人严重受伤危及生命,身心蒙受重大创痛。
“被告是父亲及一家之主,不仅未尽保护妻女之责,反而对至亲施暴,严重背离家庭伦理与社会期待。”
慕斯里判处被告在首控状被判监禁10年,即日起算起。次控状被判坐牢10年,在服完首控状的10年刑期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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