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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综合

发布: 2:09pm 19/04/2025

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 (1) 条文

撞红绿灯

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 (1) 条文

撞红绿灯

外籍男疑酒驾惹祸,酿2死2伤

(民都鲁19日讯)外国籍青年疑酒后驾驶货卡,追撞前方停等红灯的轿车复失控,导致2死2伤。

民都鲁警区主任尼盛警监受询时证实,此起死亡车祸于昨晚11时30分,在民都鲁交通调查及执法部前的红绿灯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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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援引查案,同时今日获去庭批准扣押嫌犯3天。

消拯员设法把夹困车的2名死者移出。

在此条文下,若因醉驾或受毒品影响导致他人死亡,一旦罪成可判监禁不少于10年,但不超过15年,或罚款至少5万令吉,但不超过10万令吉。

两名死者分别为34岁的姚姓女子及44岁的嘉楠安巴,二人皆是一家餐馆的员工。

肇祸司机驾驶的货卡上轿车后再控撞红绿灯,车头毁坏不堪。

警方呼吁民众若有线索可联络民都鲁交警部查案官彭定康警长(086-338575)或民都鲁警察报案行动室(电话:086-31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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