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晋11日讯)妇女去年发现银行户头遭人盗用洗黑钱立即报案,但苦等多月没有下文,8个月后再到警局追问进展,反被指涉及霹雳州的一宗案件而被扣查。
黄女士(39岁)今午在砂人联党公共投诉局主任符祥威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她声称不曾将银行卡或户头借给他人,去年3月曾因银行卡逾期而前往银行换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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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她坦言曾在社交媒体上看到诸如应聘工作的链接并点击,但点击进入后认为有诈立刻退出。
购物才知户头被冻结
黄女士是去年8月间在油站的便利店购物欲付款时,被告知银行卡无法使用,她致电银行查询,被告知银行户头涉嫌洗黑钱而被冻结。在银行职员的建议下,黄女士去年8月18日到三马拉汉警局报案,她之后一直有跟进但一直无下文。
户头被冻结无法领援金
根据银行的记录,黄女士的银行户头在去年8月12日至13日,共有5笔共1万5561令吉汇入和汇出。但在她的银行户头被冻结后,去年8月27日有一笔非属于她的5000令吉汇入。因银行户头被冻结,也导致去年11月和12月汇入黄女士户头的援助金无法领出。
由于调查一直无进展,事隔8个月,黄女士于本月9日前往三马拉汉警局向商业罪案组跟进,岂知被告知涉及霹雳峇都古楼一宗案件而被扣查。除了录口供 ,警方也采集她的指纹并拍摄她的照片。
警方录口供的内容也是围绕在她户头被盗用的情况。她之后获准由警方保外,每月须到警局签到。
黄女士说,她只有一张银行卡,如今因为银行卡被冻结导致经营微商的她没有收入,还须照顾3岁的特殊儿。此外,因她无故成为案件嫌疑人须受警方调查,已影响她的正常生活。因此希望警方早日查明真相,还她一个公道。
另一方面,符祥威表示,黄女士的银行账户显然是在不知情下被充作钱馿户头。她相信,黄女士被指涉及的就是户头充当钱驴的案件。
他说,黄女士所经历的采集指纹、拍照存档及被要求每月到警局签到,一般是针对刑事调查案件嫌疑人的程序。警方目前援引1997年电脑犯罪法令第4(1)条文查案,在此条文下,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15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最高10年、或两者兼施。
“让人无法接受的是,黄女士已采取所有正确的步骤,包括向警方报案、通知银行并积极配合有关当局的调查,但却被当作嫌疑人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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