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5日讯)古晋高庭今日驳回已故前砂元首敦泰益玛目的遗孀拉嘉古迪泰益提出的司法检讨,维持其继子拿督斯里玛目阿布贝基作为泰益玛目遗产唯一管理人的任命。
据悉,古晋县长于去年4月26日发出遗产管理书,赋权玛目阿布贝基全权管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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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认为,没有法律依据撤销其任命或批准拉嘉古迪泰益的共同管理请求。
法官在裁决时指出,遗嘱认证官是依据《遗产管理条文》行使酌情权,程序合法,并无不公或违宪之处。
主张遗孀非管理人歧视
法官强调,该条文属于个人法,依据联邦宪法第8(5)(a)条文,不受性别平等条款的约束。此外,在遗产管理事务上,法律优先考虑男性继承人而非遗孀。
拉嘉古迪泰益此前主张继子被任命为唯一管理人具有歧视性,侵犯她作为遗孀的合法权益。她要求法庭撤销相关决定,并任命她与玛目阿布贝基共同管理遗产。
作为替代方案,她提议由砂伊斯兰理事会或独立第三方接管遗产,以确保公正管理,并避免因家族内部争议影响遗产分配。
遗产管理书发出程序无误
然而,法庭裁定,遗产管理书的发出并无程序错误,法律亦无规定必须委任遗孀为共同管理人。
法官强调,遗嘱认证官的决定符合既定法律原则,亦未违反自然公正原则。
随着法庭的裁决,玛目阿布贝基继续保留为唯一合法遗产管理人身份,负责管理包括砂日光集团(CMS)在内的庞大资产。
目前尚不清楚拉嘉古迪泰益是否会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或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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