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8日讯)随着今日扣押期满,涉嫌东山路店屋男弃婴一案的萧姓男子(44岁)今早被控强奸的罪名。
地庭法官出门公干,案件今早在推事庭过堂,因推事庭没有审理强奸案的权限,今日没有让被告说明是否认罪。承审推事准许被告由2名担保人以8000令吉保外,每月1日须向警方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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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氏被控于今年3月至10月期间,在东山路一出租屋性侵14岁少女。此举抵触刑事法典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过10年、及不超过30年,同时可被鞭笞。
据悉,少女与父亲同住在东山路商业区店屋二楼,被告是其父亲友人,受委托每天接送她上学。她自2023 年10月起认识被告,从今年3月至10月8日期间,被告多次性侵少女。
少女不知道自己怀孕,在10月29日凌晨2时腹部疼痛,如厕时诞下男婴,惊慌失措的她害怕被父亲责骂,把男婴放进塑料袋带出家门,并扔进垃圾场附近的垃圾盆。
男婴于10月29日早上8时30分被发现丢弃在东山路商业区一店屋楼下的垃圾盆。事后由民众送往临近的私人医疗中心,当天早上10时30分被转到诗巫医院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接受进一步治疗。
警方刑事调查组当天下午逮捕该名萧氏和14岁少女助查,男子于10月30日被带往法庭申请还押7天,获得承审推事批准扣押6天,直至11月5日,过后再被延扣2天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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