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晉21日訊)副首相拿督斯里法迪拉表示,隨著首相拿督斯里安華主持1963年馬來西亞建國契約(MA63行動理事會)會議,聯邦政府也同意根據聯邦憲法第112D條款,將每年需給予砂拉越的特別撥款增至3億令吉,而接下來也進一步更加具體落實特別撥款分配方案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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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根據政府級委員會報告書,有關特別撥款有權每5年進行檢討。
他指出,在這之前聯邦政府沒有具體特別撥款分配方案細節,而在希盟執政聯邦政府期間,時任財政部長林冠英有獻議特別撥款給予砂拉越的條件,由於條件不符,砂拉越政府不同意。
他稱,隨著在團結政府之下,聯邦政府與砂拉越政府對特別撥款事宜達成原則同意,接下來身為領導MA63技術委員會的他將更加專注在落實和制定有關特別撥款的方案細節。
“砂總理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曾提出砂拉越特別撥款分配方案,並強調若國家經濟良好,必須增加砂拉越特別撥款並視聯邦財務能力逐步調整。有關的特別撥款分配方案也是獲得三方即聯邦政府、砂拉越政府及沙巴政府的原則上同意。”
法迪拉今日出席砂人聯黨杜邦支部舉辦的新春分派捐贈物資活動後,接受記者訪問。
他表示,這次由他領導的MA63技術委員會與過去不一樣,過去雖然有多次商討會議,部分事宜有兌現,部分仍處於商討階段,而這次,他會更加專注落實屬於1963年大馬建國契約屬於砂拉越權益的細節權限以及砂拉越和沙巴所需要的額外訴求。
他說,儘管一些權限非在1963年大馬建國契約下的權益,但砂拉越及沙巴有新的提出要求,也包含在商討和決策事宜。
此外,他說,聯邦政府同意委任砂財務司為內陸稅收局董事,並於即日起生效。由於內陸稅收局董事成員是按照法律的人數規定,為了遵守法律程序,內陸稅收局董事成員必須有人辭職。
“昨日首相安華也宣佈,配合印尼遷都,聯邦政府同意撥款10億令吉給砂沙,改善邊界關卡、軍警邊境安全能力及道路設施。在這事宜上,我將會與工程部長拿督斯里亞歷山大林奇進一步商討提升邊界設施的事項。”
他說,財政部已初步批准總額10億令吉的撥款,以便開始動工提升沙巴和砂拉越邊境的海關、移民、檢疫與安全大廈(CIQS)以及軍方駐守站基礎設施工程。
他指出,為了良好的防守及管理邊界,聯邦政府也將考量提升邊界執法人員的福利和設施。
此外,發迪拉直言,其實有關1963年大馬建國契約下的砂拉越權益仍有許多權限需要落實和索回,部分暫時仍未能進一步的宣佈,需要詳細進行細節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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