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里17日訊)美里警區主任哈克瑪助理總監今日發表聲明,證實美里警局發生男嫌犯在拘留所性侵一名未成年少女。美里警察總部廉正與標準執行部已對案發當天執勤的2名警員採取行動,自本月14日開始,2名警員已被停職查辦,直到案件完成調查為止。
由於案件涉及青少年,根據2001年兒童法第15(1)條文,任何一方都不允許公開受害者的信息,而且案件仍在法庭上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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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瑪也要求媒體和社會大眾保持合作,不要對此案進行任何揣測,以免影響案件調查,以及造成社會不安。各方受促給予警方空間,以進行更詳細的調查。
聲明指出,美里警察總部根據上議員林思健於本月16日在臉書召開的新聞發佈會,公佈一名拘留犯在美里警局拘留所遭一名嫌犯強姦。林思健聲稱,此事件是警察在看守和防守方面的疏忽和大意,導致嫌犯在拘留所犯下罪行。
哈克瑪強調,警方已在48小時內完成強姦案調查文件,嫌犯已被控上初級法庭(兒童法庭),在刑事法典376(1)條文下被起訴,並已認罪。這也顯示警方嚴正看待及致力於調查此案。
另外,砂警察總監拿督艾迪指出,案發當天執勤的2名警員已被停職查辦,警方會調查2人是否疏於職守導致案件發生。若他們在執勤時疏忽和沒有遵守扣留所的標準作業程序,警方將會對2人及他們的上司採取嚴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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