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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砂

发布: 9:35pm 12/11/2025

掐颈施暴 骑摩托撞儿.狠父虐亲子囚4年社服

(民都鲁12日讯)男子被控虐待11岁的亲生儿子,在民都鲁地方法院承认罪行后,被判监禁4年及须履行社区服务。

被告安努亚莫哈末阿尼(32岁)被控于2025年10月30日晚上约8时30分,在砂民都鲁基杜弄路附近虐待一名男童,导致受害者身心受创,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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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吓将受害者丢进海

根据控方提供的案情,被告在事发当晚接走受害者,并在途经民都鲁基杜弄海滩前的主要道路时,以粗暴言语恐吓孩子,威胁要将其“丢进海里”。当受害者试图逃跑时,被告以手掐颈、遮口,并使用安全帽击打头部与腹部,之后更骑摩托车撞向孩子,导致其身体多处受伤。

随后,在抵达受害者祖母位于基杜弄廉价屋第二期住所时,被告再次掌掴、拉扯头发、推倒并踩踏受害者,只因孩子行动缓慢。

医疗报告:身体多处受伤

根据医疗报告,受害者头部后方、下背部及脸颊出现软组织损伤,双脚亦有多处擦伤。警方于2025年11月1日逮捕被告,并在其住所停车场搜获涉案黑色“MS88”品牌安全帽。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承认罪行。

法官在裁决时指出,被告身为父亲却对年幼子女施暴,行为严重违反儿童保护原则,须予以严惩以儆效尤。法院遂判处被告监禁4年,自2025年11月1日(被捕日)起计算,另须签署为期1年的良好行为保证书,由一名当地担保人担保;并须在出狱后6个月内完成共200小时的社区服务。

倘若未能遵守良好行为命令,将另罚款5000令吉,或以3个月监禁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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