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饮食中心偷窃.男子判监12个月


(诗巫12日讯)男子承认潜入饮食中心偷窃,今日被判坐牢12个月,刑期从本月6日算起。
被告阿旺慕哈末(24岁)被控今年11月5日下午5时46分,潜入一家饮食中心偷窃各品牌的香烟及3296令吉现金。此举抵触刑事法典457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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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出,2025年11月6日早上7时,原告抵达工作地点时,发现收银区一片狼藉,经检查发现各品牌的香烟及现金失窃,向警方报案。傍晚6时40分,警方逮捕到被告。
根据闭路电视录像显示,被告使用钥匙打开铝卷门,进入饮食中心实施偷窃。被告曾在该处工作,并复制了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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