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向内政部执法局申请准证 无照为客打印充公罚款



(古晋14日讯)即日起,砂拉越境内所有电子打印商店必须向内政部执法及管制局申请印刷准证。
该项根据印刷法令制定的电子打印服务执照政策,已在去年开始实施,但许多业者不清楚法令内容,也未提呈相关执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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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批准后 须缴500令吉
该局局长阿顿彼得今日上午与古晋印刷业公会的代表交流时说,业者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当局申请执照,一如以往印刷公司向内政部申请印刷准证一样。申请获批准后,必须缴交500令吉,不过,无需每年更新准证。
他提醒业者一旦违反规定,当局有权没收电子印刷机械、打印机、甚至罚款等。
他劝告业者主动联系该局,或浏览官网www.bless.gov.my查询详情,并希望通过古晋印刷业公会向商家发布有关讯息。
对商家 业者造成影响
电子印刷是通过电脑电子服务直接打印在纸张或产品上面,而柯色印刷须通过印版制作来达至印刷目的。电子打印服务不但快速精美,也不受数量限制,非常便利。
由于科技电子技术发达,砂各大小城镇提供电子打印服务的商家多达数百家,一旦当局严格执行该法令,势必对业者造成影响。
在今日对话中,执法官员阿都哈迪希望印刷业公会举办一场印刷业发展研讨会,该局将会派员讲解电子打印服务申请准证说明会。
出席者包括该局执法官员阿都诺、古晋印刷业公会主席刘细畅、秘书刘腾仁及理事刘志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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