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性侵害事件发生时,受害人及家庭皆承受许多的压力与创伤,甚至有些心智未成熟,或患有生理,或精神障碍的加害人的需求,皆可能会被忽略,他们都是需要帮助的对象。透过医疗及法律援助管道,可以提供他们,尤其受害人庇护与援助。
每位性侵受害者对伤害的反应不一样,经历不相同,复原历程也依个别状态而不同。可是,经历创伤性事件后,及时给予正确处理可以帮助当事人及早走出阴霾,回归正常生活。
黄祥择:药物与心理治疗双管齐下
诗巫医院精神部主任黄祥择指出,如果受害者反应过于激动,无法沟通,精神科医生则会选择先使用药物来帮助患者,待其情绪稳定后,才能进一步辅导。
“药物只是在患者必要时,给予短期帮助,医生将视情况逐渐减药或停药。若患者被诊断为‘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则需要接受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比如抗忧郁剂、抗焦虑剂与助眠药等。”
黄祥择称,心理治疗方法有多种,包括支持性心理治疗、认知行为治疗、精神动力取向心理治疗等。另有其它特殊治疗方式, 比如眼动减敏重整疗法、艺术治疗或放松训练等。通常艺术治疗适用于儿童,患者透过作画、游戏来表达内心感受,医生亦可从中得悉患者的病情进展。
“心理治疗的康复之路是短或长,取决于受害人的情况而定。受害者本身的应对能力,认知和社会支持,都对受害者康复有着很大关系。通常应对能力强,有积极及正面思维,以及经历了创伤性事件后,正常人也可能出现短暂的异常情绪反应,这些异常情绪可以是一种或是同时有多种,但并非每个人都会。”
什么是异常情绪反应?
异常情绪反应包括紧张、惧怕、情绪低落、气愤、攻击性、解离性症状(为了自我保护,不受控制的重复回忆起来,选择性失忆)、逃避,甚至会出现生理症状,比如心跳加速、手抖、冒冷汗、胸口不舒服、肚子疼,快感缺失或麻木。如果这些异常情绪反应长时期持续,会导致学业、工作及社交能力下降。
黄祥择称,异常情绪反应一般可在三天内,逐渐改善及恢复正常。若异常情绪反应出现超过三天至一个月,则有可能被诊断为急性压力症,一般会在一个月内恢复正常。若异常情绪反应出现超出一个月,则有可能是创伤后压力症候群。
他称,一般上,性侵受害者需要持续复诊一段时间,以确定受害者没有出现心理障碍。一旦发现症状延迟出现,需及时介入治疗,避免耽误病情。
怎么帮受害者走出创伤?
“受害者受创伤后,先接受心理疏导(Debriefing),说出心理感受,让他们的情绪在第一时间下获得处理,避免创伤症状恶化。”
黄祥择指出,受害人经过辅导后,情绪或行为反应可能会有所改善。若有亲友支持及陪伴受害者能较快走出阴影,以及早恢复正常生活。
他称,家人需陪同受害者共同面对,给予支持,不责骂,并且允许受害者悲伤和哭泣,认同他们的情绪及给予安慰。若受害者的情绪获得宣泄,则可以更好帮助患者处理当下情绪,有助于更快走出来。
黄祥择披露,针对年幼受害者,有时候成年人(家人)会凭藉自己的想法处理事情,而忽略年幼受害者的感受。受害者被侵害后,往往会不知所措、害怕,继而产生许多顾虑。也因此,成年人做任何决定前,都需要顾及受害者情绪,并且鼓励受害者说出感受,如此才能更理解其处境,以及解除受害者的疑虑,之后引导受害者朝积极正向思考。
“家人需尽量让受害者尽快恢复正常生活,越快融入正常生活,这有助于让患者更快走出来,面向现在及未来要做的事情。”
正确处理创伤,越早越好
黄祥择称,经历创伤性事件后,正确处理可以帮助当事人成长及走出阴霾。随著时间渐渐淡忘,走出阴影的受害者,虽然偶尔会想起事故的记忆,但是因为已接受过治疗及辅导,所以已经知道该如何处理情绪及应对这种处境。
“反之,若受害者的创伤没有在最初就经过正确处理,那么某天可能会因为某些事情引发负面情绪的表现。”
黄祥择说,有创伤问题的受害者,最好转介给精神科或辅导员,越早介入越好,康复机率也高,可能有些患者情况轻微,只需要辅导员协助处理,无需转介精神科。
他说,精神科医生会与受害人建立可信任关系,首先需接纳受害人的情绪表现,消除受害人疑虑,若有需要,也将指导家属如何陪伴受害者。之后,则是帮助受害人正视情况,给予引导,协助受害人积极面对。最后跟进受害人情况,有需要则会提供药物治疗或心理治疗或双管齐下。
什么是创伤反应?
“不同年龄层的创伤反应不一。幼龄儿童(5岁及以下)的创伤反应,可能会引发分离焦虑或害怕引发创伤的因素。经历创伤后,他们的行为及身体技能、社交及认知发展,可能会出现倒退情况,比如行为更加幼稚,或者失去已掌握的某种技能,例如大小便习惯。”
黄祥择说,学龄期儿童(6至11岁)回忆创伤性经历时,可能会将其中内容混淆或颠倒。他们可能会出现生理症状,主诉一些在医学上找不到病因的身体症状,例如胃痛,也可能会引发心不在焉,发呆、或者易受惊吓的行为表现。
“青少年(12至18岁)的创伤反应会反射在视觉、听觉或身体上,以至于陷入无法自拔的苦恼中,或脑中会重新浮现事件,并引发冲动性和攻击性行为。他们或许会使用酒精,或药物来试图让自己感到好些。他们也可能感到抑郁或有自杀念头。”
黄祥择说,基于年幼受害者因记忆力未发展健全,可能不会受到事故太大影响,但也有可能会导致受害者的人格发育不健全,比如应变能力弱。那么他们可能会因为日后某些事件的发生,引发出以前不好的经历,出现异常的情绪表现。
他说,辅导是透过感化、引导,来处理患者情况。但未必所有人都适合或愿意接受心理辅导或治疗。有些受害者的创伤程度严重,如有自杀倾向、大哭大闹,建议家人将其带到医院紧急部门。如今每个政府医院的紧急部门都设有一站式危机中心(One-stop Crisis Center),为家暴或性侵暴力受害人提供庇护与医疗保健援助。
加害人是否需要心理协助?
黄祥择说,加害人不一定需要寻求心理医生协助,主要视加害人的年龄或动机而定。若加害人是心智未成熟的孩子,建议使用教育介入方式。
“一般上,加害人可以透过心理辅导、心理评估、身体检查来进一步了解干案的动机或原因,评估加害人是否有精神或心理障碍,以至于需要透过强硬方式寻求快感,或是出现幻觉,还是其他病因引起。诊断可以让加害人获得适当治疗。”
面对社会指责,家属本身要先接纳加害人,才能给予帮忙。若加害人患有精神障碍,则需鼓励和陪同他接受治疗。不同年龄层,比如幼儿、儿童、少年的受害者,治疗或辅导方式皆不同。
性侵儿童属刑事罪
诗巫执业律师何德豪说,刑事强奸罪指的是男性性器官侵入女方私密处。非礼是触碰他人的肢体,有肢体上的接触,但没有发生性交的关系。
他说,在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落实前,所有性侵罪都在刑事法典下被调查和提控,当中有刑事法典376条文(强奸之处罚)、377E条文(煸动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等。随着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落实后,凡18岁以下的人群被列为“儿童”,只要对儿童施行性诱拐,便属于刑事罪。
此外,凡16岁以下的少女,尽管是在自愿情况下与任何人发生性关系,涉案者都可以被控与定罪。
何德豪称,若校园发生儿童遭性侵,校方有责任通知福利局官员来处理。官员会询问双方儿童与家长,与孩子们沟通,分析事情的经过等。受害者也需要注意取证,如精液、被撕破的衣服等,作为遭侵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