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24日讯)贸消局美里分局局长佐阿兹米严厉警告批发商与零售商不得囤货居奇牟取暴利,并强调若有商家被发现囤积瓶装食用油,将毫不犹豫对付私囤者。
他说,违反者将在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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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7月1日起,瓶装食用油(2公斤、3公斤及5公斤)、肉鸡与鸡蛋(A、B、C级)顶价机制取消后,贸消局美里分局执法员昨日起也配合全国展开的反私囤检查行动(Opp Anti Sorok),出动侦查美里各大零售商与批发商。
佐阿兹米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指出,在顶价机制取消后,无论新旧货源的瓶装食用油价格将自由浮动,因此警告商贩们不要趁机囤货。
1日新价出售
“贸消部执法人员将依据货架与货仓检查货源包括批发商,避免不良业者大量积存旧货,却在7月1日后以新价格出售,这是牟取暴利的行为。”
佐阿兹米指出,两日行动中共在美里区检查25间商贩,但截至今日暂未查获有不法业者囤货的问题。
“我们会继续监察市场包括马鲁帝与实务的商贩,确保市场供应量充足并维持在合理价格,避免有不法商家图谋不义之财。”
佐阿兹米提醒,若被发现货架上货品已经销售一空,但商家却有货囤积在货仓,将视同不法囤货牟利,可以在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下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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