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7日讯)一名青年因涉贩卖51.45克的冰毒被控上高庭,基于检方提呈修改控状,从贩卖毒品变成拥有毒品,因此他也立刻俯首认罪,今日被判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金,则须以监禁3个月来取代。
20岁的被告被控于2020年10月5日下午3时15分左右,在味源港某工厂前路旁,被发现贩卖51.45克毒品。此举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和鞭笞达15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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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检方提呈修改控状后,被告也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条文,并可在12(3)条文下受罚。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达10万令吉,或监禁达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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